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最新_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-世界速看

2023-06-01 00:26:00
来源:互联网

1、2011年10月18日,财政部发布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,要求相关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2、  《企业会计准则》,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,2008年鼓励大、中型企业执行。

3、  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。

4、 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:  (一)农、林、牧、渔业。

5、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6、其中,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,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,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7、  (二)工业。

8、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9、其中,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10、  (三)建筑业。

11、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12、其中,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13、  (四)批发业。

14、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15、其中,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16、  (五)零售业。

17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18、其中,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19、  (六)交通运输业。

20、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21、其中,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22、  (七)仓储业。

23、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24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25、  (八)邮政业。

26、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27、其中,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28、  (九)住宿业。

29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30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31、  (十)餐饮业。

32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33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34、  (十一)信息传输业。

35、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36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37、  (十二)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。

38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39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40、  (十三)房地产开发经营。

41、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42、其中,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43、  (十四)物业管理。

44、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45、其中,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46、  (十五)租赁和商务服务业。

47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48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,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49、  (十六)其他未列明行业。

50、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。

51、其中,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;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。

52、 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。
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[责任编辑:]

为您推荐

相关推荐

内容举报联系邮箱:58 55 97 3 @qq.com

沪ICP备2022005074号-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

Copyright © 2010-2020 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,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,违者必究。